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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滨森邻安置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
作者:小编    所属栏目:【行业新闻】    时间:2026-03-15

  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,越来越多家庭选择绿色出行。作为一名河滨森邻小区居民,我在考虑购买新能源车时遇到了实际难题,特此咨询相关政策并恳请协调支持。

  河滨森邻为安置房小区,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,全部对外出租,无固定产权车位或长租固定车位。据我了解,安装个人充电桩通常需满足两个条件之一:有产权车位,或有长期租赁合同的固定车位。我们小区的情况似不符合上述条件。

  然而,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已是必然趋势。对于有意购车的居民而言,能否安装家用充电桩、充电价格是否实惠,已成为核心考量因素。周边商业充电桩虽多,但商用价格(1.3-2元/度以上)远高于家充居民电价。

 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,居民家庭充电可享受分时电价政策:根据四川省发改委规定,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用电,可按峰平谷时段计价。低谷时段为23:00至次日7:00(或0:00-8:00,视季节而定),低谷电价最低可达0.175元/度(丰水期6-10月)或0.2535元/度(枯水期)。居民夜间充电成本极低,而商业桩无论何时充电均执行工商业电价,长期使用成本差异巨大。

  国家层面:自然资源部、住建部联合发文明确,可对改善社区车辆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的微更新项目,给予规划支持。

  成都市层面:市经信局《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(2025修订版)》强调,居住区推广“统建统服”模式,支持老旧小区建设共享充电设施。

  车位政策放宽:2026年多地新规明确,租用车位也可安装充电桩,只要租赁期超过一年、有正式合同,物业不得以“非车位业主”为由拒绝。

  无固定车位替代方案:可通过物业或第三方集中建设共享充电桩,或申请在公共区域集中装桩。

  政策适用性咨询:河滨森邻作为安置房小区,全部为公共出租停车位,是否符合“租用车位可安装充电桩”条件?如符合,需满足哪些具体要求?

  “统建统服”模式可行性:能否由物业或第三方牵头,在公共停车区域集中建设一批共享充电桩,供全体新能源车主使用?让居民享受低谷电价实惠。

  协调物业配合:恳请指导物业依法履行配合义务,对居民合规申请不得无故阻挠。

  让居民用上价格实惠的家用充电、享受夜间低谷电价红利,是推动绿色出行的重要一环。河滨森邻居民同样期盼享受政策红利,不愿因充电成本过高而被“劝退”新能源车。恳请领导关注此事,指导协调研究可行方案,让安置房居民也能在新能源时代“充得上、充得起、充得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