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1日下午,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召开关于《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规定》 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 )联合新闻发布会。由三省一市协同起草、同步推进、统一发布的《规定》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 这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,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,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、提升治理效能、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。《规定》通过后,目前共计已有 7 部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。
据了解,3月26日、27日、31日,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《规定》,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根据《规定》,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实行清单管理。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、发布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,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。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、服务方式、责任部门等内容。编制清单应当事先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。
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应当聚焦企业准入准营、招聘用工、纳税缴费、经营发展、工程建设、注销退出和个人出生、教育、就业、置业、出行、就医、救助、养老、身后等领域办事需求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集约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渠道,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线上平台运行,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域网上办理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线下服务窗口建设,提供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相关咨询、帮办和代收服务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渠道融合,在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长三角政务服务远程虚拟窗口,运用远程身份核验、音视频交互、屏幕共享等技术,提供异地帮办、远程办理等服务。
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线上、线下服务渠道以及办事指南,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创新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模式,优化整合办理流程,强化跨省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协同和数据共享,实现接续办、集成办、免申办:(一)对需要跨省域多地办理的迁出迁入、转移接续等政务服务事项,实行申请人在一地申请,多地协同接续办理;(二)对涉及多个部门、关联性强、办理量大、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跨省域办理事项,逐步实现一次申请,高效集成办理;(三)对惠企利民政策,依托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线上平台,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,主动推送跨省域适配政策,推动“免申即享” “直达快享” 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健全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标准、规范,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。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、办理流程、申请材料、办结时限等统一,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地域同标准办理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按照国家规定推进电子证照、电子印章、电子签名等跨省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互通互认,并扩大其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范围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推动生产经营和教育、就业、就医等领域服务信息、办理结果的互认共用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,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,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,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。
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相关部门按照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和高频办事需求,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,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,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和供给质量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,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,依法保护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、个人信息、商业秘密、保密商务信息等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中的应用,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、可信知识库建设,强化政务算力支撑,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智能引导、智能预填、智能帮办等服务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,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、高效、便捷的服务途径。
鼓励银行、邮政等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其自助服务终端等,方便企业和个人就近办理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 江苏省、 浙江省依托政务服务 “好差评”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,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企业和个人意见建议收集、流转、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。
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运行效能监测,持续提升服务质效。
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成府介绍说,我省协同沪苏浙坚持首创性改革,构建以深化数据共享、丰富应用场景驱动跨省通办的服务体系,累计实现了300项服务“一网通办”,40类电子证照互认,为全国政务服务领域改革贡献了安徽智慧。
在全国首家推出政务服务地图的基础上,安徽省牵头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,三省一市统一标准开发,通过线上点对点链接电脑端、移动端办事入口,线下直观查找最便捷的窗口端、自助端服务场所,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方式。目前,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已覆盖安徽8.8万多个服务场所,陆续推出了文化教育、卫生健康、公安等6类主题地图,全省累计访问量超2亿人次。
安徽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分布广、终端标准化程度高的优势,会同有关银行机构,推进政务服务嵌入银行网点自助终端,为区域企业群众提供“家门口”一站式服务。目前,已在长三角地区工、农、中、建、交五大行2.8万台自助终端上线个。与此同时,安徽全面推行跨地域、跨层级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自助服务和协同管理模式,在全省范围部署推广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,兼容各类终端系统、外设功能和自助服务,已覆盖6800多个服务场所,推出1200个高频事项自助办理。
为破解跨省域业务鸿沟、提高收件效率,安徽省与上海市联合牵头,创新推出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。该模式在不改变三省一市原有业务办理规则和受理系统的基础上,属地窗口人员通过“屏对屏”,实现跨时空的“面对面”,“手把手”指导帮助办事人完成事项办理,实现企业和个人在就近窗口即可获得与属地窗口“同质同效”的服务,架起了帮助企业、个人跨越业务鸿沟的桥梁,让“不会办”不再是问题。该服务模式逐步在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,目前安徽已开通148个点位。
此外,聚焦办理关联事项异地跑问题,推动“一件事”跨省通办。从企业和个人跨省生产生活相关需求出发,将需要跨省(市)办理的关联性强、办理量大、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,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跨省“一件事一次办”“一类事一站办”服务。如依托长三角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搭建长三角新生儿出生“一件事”,统一前端申报、后台分发处理、信息集成共享,实现“网上办、全程办、无需往返异地”,群众办事环节由15个减少至2个,办理时间由18天减少至5天,申请表由6份减少至1份,表单字段由484个减少至125个,由“跑多次”减少至“最多跑一次”甚至“零跑动”。
“此次三省一市协同立法,是全国范围政务服务领域首次区域协同立法,具有开创性和引领性;对推动解决长三角政务服务’一网通办’中难点堵点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。”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干伟文表示,将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纳入长三角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,不断完善线上、线下和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渠道建设;加强服务模式创新,推进异地事项“接续办”、关联事项“集成办”,政策服务“免申办”。其中,2026年,将重点推动长三角公民身份信息变更“一件事”、医保领域政策“直达快享”等重点事项落地见效。(安徽商报记者 武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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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部!沪苏浙皖《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规定》5月1日起施行
3月31日下午,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召开关于《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规定》 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 )联合新闻发布会。由三省一市协同起草、同步推进、统一发布的《规定》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 这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,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,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、提升治理效能、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。《规定》通过后,目前共计已有 7 部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。
据了解,3月26日、27日、31日,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《规定》,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根据《规定》,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实行清单管理。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、发布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,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。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、服务方式、责任部门等内容。编制清单应当事先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。
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应当聚焦企业准入准营、招聘用工、纳税缴费、经营发展、工程建设、注销退出和个人出生、教育、就业、置业、出行、就医、救助、养老、身后等领域办事需求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集约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渠道,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线上平台运行,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域网上办理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线下服务窗口建设,提供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相关咨询、帮办和代收服务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渠道融合,在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长三角政务服务远程虚拟窗口,运用远程身份核验、音视频交互、屏幕共享等技术,提供异地帮办、远程办理等服务。
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线上、线下服务渠道以及办事指南,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创新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模式,优化整合办理流程,强化跨省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协同和数据共享,实现接续办、集成办、免申办:(一)对需要跨省域多地办理的迁出迁入、转移接续等政务服务事项,实行申请人在一地申请,多地协同接续办理;(二)对涉及多个部门、关联性强、办理量大、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跨省域办理事项,逐步实现一次申请,高效集成办理;(三)对惠企利民政策,依托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线上平台,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,主动推送跨省域适配政策,推动“免申即享” “直达快享” 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健全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标准、规范,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。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、办理流程、申请材料、办结时限等统一,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地域同标准办理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按照国家规定推进电子证照、电子印章、电子签名等跨省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互通互认,并扩大其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范围。
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推动生产经营和教育、就业、就医等领域服务信息、办理结果的互认共用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,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,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,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。
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相关部门按照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和高频办事需求,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,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,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和供给质量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,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,依法保护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、个人信息、商业秘密、保密商务信息等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中的应用,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、可信知识库建设,强化政务算力支撑,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智能引导、智能预填、智能帮办等服务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,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、高效、便捷的服务途径。
鼓励银行、邮政等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其自助服务终端等,方便企业和个人就近办理。
安徽省与上海市、 江苏省、 浙江省依托政务服务 “好差评”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,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企业和个人意见建议收集、流转、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。
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运行效能监测,持续提升服务质效。
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成府介绍说,我省协同沪苏浙坚持首创性改革,构建以深化数据共享、丰富应用场景驱动跨省通办的服务体系,累计实现了300项服务“一网通办”,40类电子证照互认,为全国政务服务领域改革贡献了安徽智慧。
在全国首家推出政务服务地图的基础上,安徽省牵头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,三省一市统一标准开发,通过线上点对点链接电脑端、移动端办事入口,线下直观查找最便捷的窗口端、自助端服务场所,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方式。目前,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已覆盖安徽8.8万多个服务场所,陆续推出了文化教育、卫生健康、公安等6类主题地图,全省累计访问量超2亿人次。
安徽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分布广、终端标准化程度高的优势,会同有关银行机构,推进政务服务嵌入银行网点自助终端,为区域企业群众提供“家门口”一站式服务。目前,已在长三角地区工、农、中、建、交五大行2.8万台自助终端上线个。与此同时,安徽全面推行跨地域、跨层级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自助服务和协同管理模式,在全省范围部署推广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,兼容各类终端系统、外设功能和自助服务,已覆盖6800多个服务场所,推出1200个高频事项自助办理。
为破解跨省域业务鸿沟、提高收件效率,安徽省与上海市联合牵头,创新推出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。该模式在不改变三省一市原有业务办理规则和受理系统的基础上,属地窗口人员通过“屏对屏”,实现跨时空的“面对面”,“手把手”指导帮助办事人完成事项办理,实现企业和个人在就近窗口即可获得与属地窗口“同质同效”的服务,架起了帮助企业、个人跨越业务鸿沟的桥梁,让“不会办”不再是问题。该服务模式逐步在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,目前安徽已开通148个点位。
此外,聚焦办理关联事项异地跑问题,推动“一件事”跨省通办。从企业和个人跨省生产生活相关需求出发,将需要跨省(市)办理的关联性强、办理量大、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,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跨省“一件事一次办”“一类事一站办”服务。如依托长三角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搭建长三角新生儿出生“一件事”,统一前端申报、后台分发处理、信息集成共享,实现“网上办、全程办、无需往返异地”,群众办事环节由15个减少至2个,办理时间由18天减少至5天,申请表由6份减少至1份,表单字段由484个减少至125个,由“跑多次”减少至“最多跑一次”甚至“零跑动”。
“此次三省一市协同立法,是全国范围政务服务领域首次区域协同立法,具有开创性和引领性;对推动解决长三角政务服务’一网通办’中难点堵点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。”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干伟文表示,将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纳入长三角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,不断完善线上、线下和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渠道建设;加强服务模式创新,推进异地事项“接续办”、关联事项“集成办”,政策服务“免申办”。其中,2026年,将重点推动长三角公民身份信息变更“一件事”、医保领域政策“直达快享”等重点事项落地见效。(安徽商报记者 武鹏)
3月31日下午,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召开关于《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联合新闻发布会。由三省一市协同起草、同步推进、统一发布的《规定》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,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,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、提升治理效能、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。《规定》通过后,目前共计已有7部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。
